项目编码 3704810102106
项目名称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审批部门 市住建局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0月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

2.《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年9月通过)第三十三条:“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备注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情况:否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