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3704810102517
项目名称 取水许可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审批部门 市水利和渔业局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1996年12月通过,2010年9月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八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管道及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时,需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备注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情况:否;(备注:市水利和渔业局负责供水管道方面的审批工作。)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