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3704810102514
项目名称 供水企业停止供水审批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审批部门 市水利和渔业局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7月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备注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情况:否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