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3704810102902
项目名称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审批部门 市水产服务中心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1.《渔业法》(1986年1月通过,2013年12月修正)第十六条:“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3年7月省政府令第264号)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下放至设区市、县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

备注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情况:否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