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3704810100202
项目名称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审批部门 市发改局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2.《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二条:“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3.《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

4.《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2014年10月国发〔2014〕53号)

5.《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4年本)》(2014年12月鲁政发〔2014〕24号)

备注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收费情况:否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