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3704810102302
项目名称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核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审批部门 市城管局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备注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情况:否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