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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局长 张子玉

  岁月嬗递,时光荏苒。回首2015,我们环保工作者与大家共同面对风险与挑战,砥砺奋进;我们共同应对雾霾与污染,重磅出击;我们共同在“新常态”下,铿锵前行。这一年,是“十二五”胜利收官之年,我市成功创建成枣庄市首批生态市,二氧化硫、COD等主要污染物圆满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境内四条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水质要求。
  成绩来之不易,而成绩的取得要归功于每一个热爱环保、关心环保、倾注环保的人们。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我代表市环保局向关心、热爱、支持环保工作的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以及社会各界、广大市民致以衷心的感谢。
  展望2016,充满希冀,充满挑战。这一年,我们将牢牢把握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环境质量攻坚战、环境安全保卫战、服务发展持久战“三大战役”,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人民群众更健康。
  “十二五”期间,滕州环保工作在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加快工程建设,强化环境监管,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水质要求,迎淮核查实现七连冠。2015年前三季度,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同比改善率和空气质量综合得分排名“双第一”,获得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10万元;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比2010年削减2632吨、316吨、1765吨、4641吨,可圆满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成功创建成枣庄市首批生态市。
  (一)出境断面水质有效改善。强化重点工程建设,列入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8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先后投资8.5亿元规划建设了7处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7万吨;56家企业的72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再提高治理工程”,污染物按照更严格的外排标准排放。全面封堵了城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杜绝了新的直排口出现,解决了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投资2.3亿元在城郭河、北沙河、界河、新薛河等4条河流建设了15个片区、1.5 万亩的人工湿地,每天可深度净化水18万吨,年可削减COD1620吨、氨氮162吨。全市辖区形成了“条条河流有湿地,片片湿地水清澈,流域处处生态美”,尤其是墨子湿地二期工程,在原有“五位一体” 的新薛河流域应急安全防控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档升级,打造亮点,在滕州科学发展现场会上受到了好评,青岛、昆明、海口等全国30多个地市前来考察学习。加强水源地保护,投资84万元,编制了《滕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取缔了3家威胁水源的排污企业,拆除了排污口,增加了水源地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状况,确保饮水安全。
  (二)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连续三年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了责任分工,建立了约谈制度。对世纪通泰公司等11家企业实施了脱硫、脱硝和除尘再提高工程,对亿达华闻公司等12家重点废气企业安装了防风抑尘网,对瑞元公司等3家香料企业实施了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深入推行“煤改气”,投资700余万元建设的日供热水2000方的“改热水”工程已投入运行,全面完成了273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年节约标准煤约45万吨,减排二氧化硫7200吨,氮氧化物3500吨。实施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行分类治理,28家砖瓦生产企业已完成,5家被关停取缔。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37家加油站已通过验收。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淘汰黄标车15627辆,实施“黄改绿”1673辆,发放补贴3443万元。组织实施了三夏、三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开展全方位的督导检查,确保了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三)服务发展水平不断优化。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34项,其中审批报告书4个、报告表100个、登记表30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个,否决3个不符合环保审批条件的项目,完成75个违规建设项目整改方案上报工作,有效控制了污染物新增量。积极对接重点项目,实施全程服务,协调省、枣庄环保部门为滕州今缘春酒业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拆建技改等13个重点项目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了审批,被评为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按照《2015年度及“十三五”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坚持以资金促项目,以项目促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申报项目50个,累计争取到位人工湿地、能力建设、治污项目等资金近3亿元。仅2015年,争取农村环保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南四湖生态环境项目资金1.43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02亿元。
  (四)环境安全体系日趋完善。投资2200万元建成了覆盖全域的环境监控网络,30家废水排放企业、13家废气排放企业和5家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5家重点企业安装了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5家企业安装了超标留样仪,小渭河桥和鲁化安装了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在洛房桥、泉上桥、群乐桥、王晁桥、白龙湾、小渭河桥断面建设了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分别与国家、省、枣庄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实时监控重点排污企业及河流断面,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以新环保法、水十条实施为抓手,不断强化环境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200人次,执法车辆783辆次,取缔土小企业56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7起,处罚到位资金182万元,受理信访投诉910件,办结率为100%。开展了夏季汛期和节前环境安全专项大检查,对焦化、电力、水泥、化工等148家企业及21个重点信访案件开展全面检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116份,对39家违法企业进行立案处罚。配合华东督查中心、省、市环保部门,对益康药业公司、悟通香料公司、吉田香料公司、瑞元香料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企一策,认真督促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拍摄了视频专题片,进一步提升了应急处置水平。成立了环境保护检察联络室,检察机关安排专人配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对全市6家涉铅企业进行了打击取缔,逮捕13人。对东郭镇小塑料加工业户、木石东晟化工进行立案查处,拘留4人。组织公安、供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东郭、界河等镇94家土小企业采取断电等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土小企业,切实提高了震慑力。
  (五)生态创建工作效果显著。深入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健全村级职业化保洁员队伍建设,建立稳定的保洁员队伍。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二类水冲公厕10座、升级改造40座,新建垃圾中转站2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3个,对已验收的722个村居抓巩固、抓提升、抓特色创建,对剩余500余个薄弱村居,全力开展综合整治,确保所有村居都通过标准村验收。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镇7个,创建省级生态镇7个,枣庄市级生态镇7个,枣庄市级生态村93个。
  (六)环保宣教功能不断提升。以新环保法颁布为契机,举办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启动仪式,开展了环保摄影成果展;举办了新环保法人大讲堂,先后邀请了环保部法规司的王炜处长、省环保厅阳光政务中心张金智主任、枣庄环保局专家为全市领导干部、镇街镇长(主任)、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新环保法的解读,进一步增强了法律震慑力和执行力。组织企业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新源热电公司将2015年定为“环境守法宣传年”,青岛啤酒公司与学校联合开展环保征文活动,吸引广大中小学生的踊跃参与。在主流媒体刊发头版、专版,《中国环境报》、《齐鲁晚报》、《滕州日报》等报刊发稿70余篇。围绕群众满意度等环保中心工作,制作《滕州市建成6座水质监测站》等环保专题新闻6篇,有效增强了环保宣传力度和广度。利用微博上与网民积极互动,发布微博1510篇,阅读量达到6万余次。墨子湿地被省环保厅、教育厅命名为“第三批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环保部宣教司专题来滕州调研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并对滕州环保宣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十三五”环保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新形势提出新要求,新常态需要新状态。我们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市,打好三大战役,确保全面完成环保目标任务,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人民群众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