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爱国卫生组织健康教育档案资料工作要求
一、组织管理要求
1、市、镇街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市、镇街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亲自抓,负总责,有科室部门主抓。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扬组织协调作用。
3、市、镇街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的工作条件,社区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爱国卫生领导组织有红头正式文件。
4、有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5、有爱国卫生会议纪要或记录。每年不少于6次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综合工作要求
1、爱国卫生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
2、有爱国卫生工作制度,有辖区创卫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
3、有爱国卫生、创卫工作检查方案、记录、通报。
4、有爱国卫生、创卫工作的文件、资料。
5、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以上,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以上。
三、健康教育要求
1、有辖区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及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册,联系电话清单,并有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红头正式文件。
2、有辖区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总结。
3、健康教育宣传栏、墙报设置不少于3m2,内容更换不少于6次,每次宣传内容要有书面记录或照片,并保存建档。
4、有各类健康教育资料,并有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记录,有开展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调查表。存档调查问卷及调查统计资料。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5、有控烟制度,有控烟宣传及有关资料及标志。
四、病媒生物防制要求
1、有病媒生物防制领导组织(正式发文),并有兼职工作人员名单。
2、有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网络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册,联系方式及培训资料。
3、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检查方案、总结和资料建档。
4、有病媒生物防制药械领取、发放登记,并定期开展活动,投放药品。
5、按照《病媒生物控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五、创卫宣传要求
加大宣传力度,设置创卫宣传版面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插播创卫标语。有健康教育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