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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发展稳定工作,根据市场监管局职能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以疫情防控为前提,分类施治、精准施策、协同共治,科学有序安排复工复产工作,确保两手抓、两手硬,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分类指导

  (一)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和村居便民市场监管要点

  1.各类农贸市场、农村集市一律不得有活禽交易宰杀和野生动物交易行为。2.疫情结束前,农村大集及各类市场一律不准开市。3.城区马路市场、临时市场统一由各街道关闭。4.已开业的农贸市场要实施扎口管理,实施“一门进出”,进出口要由各镇街工作人员、市场主办方人员设立检查点,对进出市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确保佩戴口罩。各镇街、市场主办单位、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做好巡查监管,规范市场秩序。5.经营者应主体合法,亮照经营,证照齐全,明码标价,除自产自销的菜农外,都应办理营业执照。6.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商品进销台帐等制度,对售出商品的质量负责。7.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8.督促市场主办方定时做好消毒消杀。

  (二)商超流通类监管要点

  1.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戴口罩、戴手套。2.经营场所干净整洁,与生活区分开,按要求消毒。3.食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按规定存放;4.现场制售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5.熟食销售使用保鲜柜,大型商超食品冷冻冷藏设施有温度巡查记录台帐。6.散装食品使用加盖容器,或者将散装食品包装销售,并标示食品信息。7.索证索票齐全,农贸市场和超市内有食用农产品检测公示。8.超市设置体温测量点,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发现发热、咳嗽人员及时报告。

  (三)餐饮类监管要点

  1.证照齐全,所有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2.进店人员戴口罩,食品加工人员戴口罩、戴手套。3.灶具、餐具等用具使用前清洗消毒。4.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圈养及宰杀活禽。5.索证索票齐全,并留存备查。6.原料和食品贮存应离地离墙、分区存放。7.食品、案板、刀具等工具要生熟分开。8.不接办规模性聚餐,提倡分餐制。9.网络订餐对配送容器及时消毒,“无接触”配送,外卖供餐单位必须经所在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不提供堂食。10.疫情结束前,所有烧烤、夜辣汤、夜面等经营店一律禁止营业。

  (四)药械类监管要点

  1.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询问和体温测试,做好发热人员登记并及时报告。2.做好营业人员自我防护,每天对营业人员测量体温2次,并做好测量记录。3.做好营业场所消毒防护,每天对营业场所进行2次消毒,并做好记录。4.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5.购进药械的证、票、账、货、款要对应一致,购销存记录真实完整,经营行为可追溯;6.药械按法规规定和说明书标示储藏、运输,不得篡改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不得未经备案开展委托储存配送业务;7.捐赠用于疫情的防控用品和药品来源合法;8.不得有其他违反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五)食品生产类监管要点

  1.证照齐全,所有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2.加工人员戴手套、口罩,一天测2次体温。3.索证索票齐全,并留存备查。4.原料和食品贮存应离地离墙、分区存放。5.场所清洁,每天3次消毒,生产设备按规定消毒。6.制度上墙,食品添加剂按“五专”管理,使用公示。7.产品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六)物价稳控类监管要点

  1.依据《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规全面推行明码标价。2.积极宣传防疫期间价格法规政策,加大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3。加强防疫用品与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控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变化,发现异常波动,迅速反应报告。

  (七)特种设备类监管要点

  1.对锅炉、电梯等重要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2.指导复工企业对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运行维护。3.对超期未检的“飘红”设备开展监督检查,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实施“闭环管理”。

  (八)计量器具类监管要点

  1.切实做好测温仪器校准服务和计量技术保障,加大计量校准比例,确保公共场所使用的测温仪器质量合格、量值准确。2.鼓励有条件的计量技术机构,加强红外测温仪器计量能力建设,为疫情防控提供服务保障。

  (九)生产资料类监管要点

  1.加油站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2.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查验进销货台账,查验进货发票,抽检油品质量。3.加油站必须明码标价,加油机定期检测。4.配合商务、应急等部门做好消毒消杀和人员体温检测,凡体温超过37.3℃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信息及时推送有关部门。5.配合乡镇党委政府保障春耕工作,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二、责任落实

  (一)压实各部门主管、监管责任。

  各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市场主体的复工复产的审核把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联防联控联动”的原则,配合公安、卫健、工信、商务、农业农村、文旅、住建、教体、等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做好各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全市市场秩序。

  (二)压实各镇街属地管理责任。

  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精准有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对策,统筹安排好区域内相关市场主体的复工复产,对辖区内所有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照政府总把控、辖区管单位、单位管职工,实现闭环健康管理。

  (三)压实复工复产单位主体责任。

  各复工复产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本着对社会和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做到“六个坚持”。

  1.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登记检测体温方可入内;

  2.坚持每天两次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汇报;

  3.坚持每日对进出车辆出入登记、实施消杀防疫措施;4.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

  区域必须多次消杀;

  5.坚持每日为单位宣讲疫情防控知识,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6.坚持每日向所属镇街、主管部门报告企业疫情防控情况。

  三、应急保障

  为积极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制定了《滕州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并下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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