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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枣庄市及外地驻滕单位,市人武部,滕州经济开发区:

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26

 

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扎实地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滕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创卫工作整体进展情况,特制定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理念,健全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工作机制,按照创卫工作整体部署和时间节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推进“八大重点工程,二十项专项治理”,打好创卫迎检攻坚战,努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努力打造鲁南地区最干净、最美丽、最有序的城市,如期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立足于创卫迎检攻坚,年内完成报告起草、省级暗访、推荐上报、建设提升、国家暗访、技术评估等各个环节工作,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阶段目标

 1.报告起草阶段(1月~2月)。调整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和网格帮包分工。召开全市深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创卫工作。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格局,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在各街道、部门的共同协作下,基本完成国家卫生城市申报报告的起草。

2.集中攻坚阶段(3月~4月)。重点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农贸市场、老旧居民小区和城中村、“六小行业”、建筑工地综合整治以及环境保护、绿化提升、网格化管理八大攻坚战。积极开展“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集中整治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十乱现象”,对各项创建难点进行集中攻坚,全面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共创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进一步完善国家卫生城市申报报告,在枣庄市政府批复同意的基础上,3月份完成向省爱卫会提交滕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报告工作。4月底,组织开展第一次模拟自查,查找问题,强化整改。

3.省级考核阶段(5月~6月)。巩固集中攻坚阶段成果,持续加强环境卫生与秩序整治,加大日常监管和维护,有序推进农贸市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公共厕所、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等创卫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步伐,5月上旬,以全新的市容环境、实在的建设项目、扎实的工作机制、浓厚的创建氛围迎接省爱卫会的暗访,确保以优异成绩通过省级暗访。根据暗访情况,进一步加强整改提升,力争5月底通过省级技术评估,6月底前配合省爱卫办完成向国家爱卫办的推荐工作。

4.整改提升阶段(7月~8月)。对省级暗访和技术评估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强化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模拟考核和明察暗访,反复查找问题,持续整改落实。在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农贸市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公共厕所、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等创卫基础工程升级改造,城区内“十乱现象”得到彻底整治,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8月底,组织开展第二次模拟自查,在迎接国家暗访前再整改、再提升。

5.国家考核阶段(9月~12月)。继续强化卫生与秩序整治,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集中对城区各行各业创卫工作开展情况、各个辖区卫生与秩序进行地毯式普查和整治,城市管理形成新常态、城市环境保持高水平,创卫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全力以赴迎接国家专家组暗访。依据暗访结果,对照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适时迎接国家技术评估,完成创卫年度任务目标。

三、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在严格落实《滕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市创卫办下发的《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存在问题台账的通知》(滕创卫办〔20156号)文件精神,加大整改落实力度,重点做好以下二十项工作:

(一)棚户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推进前后洪区域等6个棚户区征收工程和塔寺南路等16个棚户区续建工程。做好待建区域围挡设置、建筑垃圾管理和区域环境卫生治理。完成时限:即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公厕建设改造。完成75座旱厕改造或者拆除;按照二类公厕标准,升级改造主干道、公园广场、旅游景点等区域的公厕。完善城区公厕规划布局,通过将沿街商场、部分单位厕所向社会开放等办法,增加城区公厕数量,使公厕总数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垃圾中转站和建筑垃圾消纳厂建设。建设2处垃圾中转站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背街小巷硬化改造和直通式垃圾道封闭、落地式垃圾池拆除。对建成区内需要硬化的背街小巷全部进行硬化,同时,配套推进给排水、路灯、公厕、垃圾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对70个老旧居民小区345 栋楼、818个直通式垃圾道进行封闭,对187个落地式垃圾池进行拆除。完成时限:6月底前。(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垃圾收集清运设施更新完善。配置部分吊桶式垃圾清运车,补充完善部分垃圾桶,新购置果皮箱2000个。完成时限:6月底前。(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绿化亮化及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加快荆河风光带建设,重点抓好“城市新空间”、上善公园和荆河上游沿线关键节点建设。实施林荫停车场、街头游园、裸露土地绿化等增绿增花工程。推进红荷大道、平行路和荆河、小清河水系等14个城市景观亮化工程建设。优化城区交通,加快振兴南路跨荆河桥建设,推进部分道路新建续建工程,升级改造部分主干道路人行道。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完成城区内所有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按照硬件设施完善、场内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分类设摊、亮证经营的原则,不断加强整治和管理,确保活禽售卖区域相对独立设置和公厕达标,实现制度完善、环境整洁、秩序规范要求。完成时限:8月底前基本完成。(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八)数字化城管建设。加强数字化城管建设并投入运行。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占道经营整治。全面取缔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马路市场等现象。彻底整治滕平路、平行路、荆河西路、滕阳路、赵王河小区、春秋阁小区、馍馍庄小区、金城小区、二中周边、奎文街市场周边、北大集周边等占道经营问题严重区域。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门前卫生达标、设施完好、秩序井然,无“脏乱差”现象。重点做好洗车点、修车点、小餐饮摊点店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露天烧烤和早点夜市整治。持续加大对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规范清理力度,取缔不符合要求的烧烤摊点,确保“烧烤进院、炉子进店、油烟进管”。强化早点夜市摊点管理,解决卫生条件差、无证经营等问题。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二)小广告、广告灯箱牌匾以及废品收购站整治。清除主次干道两侧、背街小巷违规张贴或设置的各类墙体广告牌匾、横幅条幅、落地灯箱等。在先期解决废品入院、杜绝乱堆乱放的基础上,逐步采取措施,使废品收购站搬离中心城区。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三)乱停乱放整治。规范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车位布局,取缔设置不合理的停车点;合理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停车点,最大限度解决停车难、停车无序问题。加强三轮车、摩的治理,改善城区交通环境。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四)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健全物业管理体系,完善保洁措施。彻底清理大街小巷、院落、楼道、楼顶、小房顶、储藏室、地下室通道等处乱贴乱画的各类小广告。加强环境卫生整治,进行墙面、墙体粉刷和小区绿化、美化。建立健全小区清扫保洁制度,整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开荒种菜、饲养禽畜等问题,提升老旧小区、居民小区功能。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南沙河镇、洪绪镇、姜屯镇、龙阳镇、东沙河镇

(十五)垃圾围村围城现象整治。对城区出入口和城市周边道路、铁路沿线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铲除枯死杂草,疏通排水设施。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南沙河镇、洪绪镇、姜屯镇、龙阳镇、东沙河镇

(十六)建筑工地整治。彻底清除堆积在工地内部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配备车辆进出冲洗设备,硬化出入口。所有建筑工地设置规范的建筑围挡。完成时限:即时。(牵头单位:市建工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重点加强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治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监管,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提高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率,逐步取缔备案证。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

(十八)病媒生物防制。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加强灭鼠毒饵岛建设,适时开展蚊蝇消杀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十九)小美容美发、小旅社、小浴池、小歌舞厅整治。加强卫生监管,提高健康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率,取缔无证经营业户。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二十)其它重点整治。强化环境保护,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杜绝秸秆焚烧、冒黑烟现象发生;加强城市河道环境整治和卫生管理,达到岸坡整齐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的要求;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落实学校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确保饮食、饮水安全;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强化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完成时限:8月底前。(牵头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和渔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教育局、卫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责任。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事关全市“七城同创”目标战略大局,事关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分别制定各自的年度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制定月度工作进度表,积极有序推进实施。对于创卫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要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中“条线分工”的要求,一项工作一套班子,抓紧时间确定研究确定相关改造建设方案。网格市级帮包领导要严格落实帮包责任,及时到帮包网格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检查到位。

(二)加强督查调度,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全力以赴,全力推进,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创卫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创卫指挥部、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的时间节点,加大督导检查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突出问题和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制定出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创卫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新闻媒体要深入挖掘和报道创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卫生“顽症”和卫生死角,跟踪报道创卫工作中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曝光问题后续整改情况。各镇街、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在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创卫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持续推进每月一次的“环境卫生清理义务奉献日”活动,积极动员有关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增强全体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形成家家关心“创卫”,户户参与“创卫”,人人为“创卫”做贡献的良好局面。

(四)拓宽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完善政府投资、社会筹资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按照财政投一点、街道筹一点、社区拿一点、部门企事业单位帮一点、建设主体出一点的办法,充分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支持和参与创卫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城市基础建设、环境保护、交通疏堵、管网改造、扶贫开发、水质水系治理等方面资金,切实保障创卫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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