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爱卫办〔2015〕11号
关于开展全市冬春季城乡集中灭鼠活动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爱卫会各有关成员部门:
为有效控制鼠传疾病的发生和流行,进一步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市爱卫办决定于2015年12月-2016年3月在全市城乡开展冬春季集中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是鼠类的繁殖高峰期,也是鼠传疾病的高发季节,在此期间,大力开展城乡集中灭鼠活动,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开展冬、春季城乡集中灭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坚持生态立市、打造宜居环境的大事来抓,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解决经费。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投入,妥善解决灭鼠资金,引导群众自觉加大灭鼠费用的投入。市爱卫办负责城区灭鼠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村灭鼠工作。
三、广泛宣传,科学用药。各镇街、各部门要做好灭鼠活动的宣传发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群众对灭鼠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灭鼠活动的积极性。利用新闻媒体和其它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鼠类的危害,宣传高效低毒鼠药的种类、特性和使用方法,指导群众正确用药,科学灭鼠,做到安全高效。严格灭鼠药物的使用与管理,严禁使用急性剧毒鼠药。要积极开展鼠药市场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生产、制售、使用剧毒鼠药的不法行为,对违反规定使用剧毒急性鼠药的,要严厉查处,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各镇街、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加强对灭鼠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把灭鼠活动开展起来。冬春季集中灭鼠活动结束后,市爱卫办将对全市灭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各镇街、各部门要及时将灭鼠工作情况、工作经验及有关信息报送市爱卫办(联系电话:5878177,邮箱:sdtzcwb@163.com)。
滕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