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无言,精神不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挖掘红色精神内涵、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即日起正式启动“寻找红色传家宝”文物(实物)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文物(实物)征集工作。诚盼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捐献文物(实物)、提供相关线索。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一)文献。各种重要会议之决议、决定、宣言,各种机关(党派、政府、军队、团体及其他机构)的文书、布告、电报、报告、指示、通知、总结等原始正式文件。
(二)手稿。烈士、英雄模范人物、各级军队作战人员等亲笔起草的文件、电报、作品、信函、题词等原件。包括重要领导给部队建设的题词、签名簿等,部队官兵书写的决心书、请战书、慰问信、日记、重要事件相关书信等。
(三)书刊和传单。书刊包括革命战争时期书籍、报纸、期刊、号外、时事材料、文件汇编等印刷品。传单包括重大事件和历史大规模群众性运动中散发、张贴的传单、标语、漫画,重要战役的捷报、交战双方向敌方散发的宣传品,对史实有佐证作用;也包括人民军队建设相关重要的内部刊物等非正式出版物,如连队编辑的小报、编印的内部规定等。
(四)勋章徽章和证件。在重要战役战斗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获得的各类奖章、勋章、奖状(立功喜报)、纪念章,机关(学校、团体)证章、证件、证书、代表证等。
(五)旗帜。立法机关通过的国旗、军旗设计图案及样品;在重大场合首次使用的国旗、军旗;在特殊场合使用过的国旗、军旗及其他旗帜;著名英模单位在作战时或执行任务时使用的旗帜(红旗、国旗、军旗、队旗等);高级领导机关授予著名英模单位的奖旗、锦旗;著名学校、军舰使用过的第一面校旗、舰旗等;其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特殊意义的旗帜、贺幛、挽幛。
(六)印信图章。国家机关、军队单位使用过的玺印、关防、印章;1949年以前各级军、政高级领导机关使用过的印章、关防;其他有特殊意义或流传经过的印信图章。
(七)装备器物。各级作战单位,各级指战员、官兵使用过的有特殊标志、特殊功勋或被授予称号的有关兵器、机械、器具、装备及其他物品;各级作战单位,各级指战员、官兵在战争、战役、战斗中缴获敌人的有重要意义的兵器、装备及其他物品;战争和非战争军事活动中穿戴的军服、特种服装及各种配饰。如常服、礼服、作训服及飞行服、舰艇服、坦克服等特种服装,肩章、领章、资历章、姓名牌、军兵种牌等配饰;有铭文、有特殊流传经过和特殊意义的兵器、装备及其他物品;有重要历史佐证意义,可揭露敌方侵略罪行的武器和其他军用物品;其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特殊意义的武器装备及军用物品。
(八)反映军队发展的文物。反映中国国防建设包括军队、民兵、武警、国防设施、国防科技等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特殊意义的文物。
(九)反映国际军事的文物。反映国际军事交流等方面的文物、照片、视频等。
(十)图片影像。反映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历史影像资料(含参战老兵口述史);反映抗美援朝、解放一江山岛、炮击金门、中缅联合勘界警卫作战、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援越抗美、援老抗美、珍宝岛自卫反击作战、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等新中国成立后重大军事行动的历史影像资料(含参战老兵口述史);反映改革开放前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军队领导机构改革、部队规模和编制调整、基本制度的确立、军事训练规范化、国防科工发展、武器装备研发、战备建设、重要活动及节日阅兵等;反映改革开放后我军的重大科研成果、重要军事演习、重要活动及节日阅兵、重大外事活动、海外维和等重要事件的影像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人需保证所捐赠物品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
2、捐赠人需填写文物(实物)信息采集表,对所捐赠物品的来源、物主简历、有关故事等有较为详细的介绍。
3、征集范围不包括收购得来的文物。
三、征集方式
文物(实物)征集以无偿捐赠为主。欢迎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军烈属以及广大热心市民捐赠文物、图片影像,提供相关线索。
对于文物捐赠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在完成鉴选入藏流程后,颁发收藏证书,提供进馆参观优待等服务。对征集的文物、实物进行宣传报道,讲好文物、实物故事。
联系人: 刘梅、程辉 联系方式:8028710
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