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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时间:2018-11-27| 编辑:总工会|【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做财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市工会十四大以来经费收支情况

(一)2008年至2013年市总工会总收入为4425.6万元,其中:拨缴经费收入2852.3万元,占总收入的64.5%;上级补助收入877.7万元(回拨补助766.5万元,专项补助55万元,帮扶补助20万元,其他补助36.2万元),占总收入的19.8%;政府补助收入529.4万元,占总收入的12%;其他收入166.2万元,占总收入的3.7%。

(二)2008年至2013年总支出为4122.7万元,其中:职工活动费支出309.5万元(包括职工教育费7.6万元,文体活动费41.6万元,宣传活动费108.9万元,其他活动费151.4万元),占总支出的7.5%;事业支出135.2万元,占总支出的3.3%;工会业务费支出558.4万元(包括培训费34万元,会议费343.3万元,专项业务费112.5万元,外事费1.3万元,其他业务费67.3万元),占总支出的13.5%;工会行政费支出1495万元(包括人事费850.4万元,公务费643.1万元,其他费1.5万元),占总支出的36.3%;资本性支出72.3万元(包括修缮费3.5万元,购置费68.8万元),占总支出的1.7%;维权支出58.4万元,占总支出的1.4%;补助下级支出169.1万元,占总支出的4.1%;其他支出及后备金1324.8万元,占总支出的32.2%。

(三)本届经费收支相抵结余302.9万元,历年累计结余326.4万元。

二、市工会十四大以来的主要工作回顾

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财务工作者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民主管财、有效用财的原则,在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中,站在服从服务于工会工作全局的高度,不断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依法收缴、努力增收,保障了工会经费收入稳步增长,圆满完成了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提出的财务工作任务。我市工会连续五年获得山东省和枣庄市“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2011年、2012年三次荣获全国总工会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十四大以来,市总工会抢抓机遇,积极探索工会经费收缴机制,稳步推进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工作,以《工会法》和《工会章程》为依据做好经费收缴工作,加大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新思路,破解难题,实现了工会经费收缴的较快平稳增长。

地税代收工作强化巩固。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是工会经费收缴体制的重大变革,是解决工会经费收缴难的客观要求,是工会组织实力强会的必然选择。十四大以来,市总工会在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中,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摸索出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代收工作走上了“工会积极协调、企业依法申报、地税主动征收”的良性循环轨道,代收工作形成了党委重视、行政支持、企业理解、地税运作的良好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地税代收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一是加大地税代收工作宣传力度。市总工会与市地税局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宣传工会经费收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会经费的性质和用途,宣传地税代收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让社会各界理解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的合法性、重要性与可行性,取得缴费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代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建立深化经费收缴联动机制。市总工会与市地税局积极协作,认真执行政策,严格规范操作,加强信息交流,强化工作措施,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等工作机制,研究分析收缴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大代收工作力度,实现了收入增长新突破。三是健全经费收缴工作机制。继续执行按月申报缴纳制度。按月申报缴纳,是市地税局和市总工会在代收工作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制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代征措施,增强了企业的主动缴费意识,同时有效地促进了未建会企业建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了我市工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强化代收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机制。通过细化考核目标,明确代收工作职责,分解代收工作任务,将代收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考核督导,寻找征收差距,制定改进措施。每年召开全市财税收缴工会经费总结表彰会议,共表彰了114个先进单位和171个先进个人,为做出突出贡献的31人颁发了滕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充分调动了征收单位的积极性,增强了收缴工作力度。四是积极探索稽查经审联审机制。充分发挥地税稽查部门职能优势,坚持采取“税收稽查重点审,工会经审常规审,荣誉表彰必须审”的工会经费三审查工作模式,同时主动探索实现稽查经审联审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通过联审互动,查缺补漏,堵塞缴费漏洞,坚持一个政策、一套程序、一视同仁,不乱开口子,不搞特殊化,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收缴秩序,有效地规范了稽核、审计行为,为工会经费收缴实现“入轨、足额、全覆盖”提供了保障。

财政划拨工作规范完善。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是“一改三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和财政部门文件精神的要求,是规范工会经费收缴机制的需要。市工会十四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在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积极协调,努力争取党政支持,实现划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动了财政划拨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市级财政划拨工作稳步推进。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开展以来,在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的密切配合下,财政划拨额度逐年增长,覆盖面不断扩大,成效显著。二是镇街财政划拨工作实现规范化。20111024,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联合召开了全市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座谈会议,明确了镇街工会经费需由同级财政足额划拨的工作思路,我市镇街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正式启动。通过三年的努力与探索,镇街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走向成熟,按月足额及时划拨的工作制度已经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领导干部分组督导机制基本健全,有力地推动了划拨工作的顺利开展。2013年实现镇街财政划拨工会经费137万元,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镇街工会经费正常拨缴机制已经形成。

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工会经费是工会履行职能、依法维权的物质保障,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是各级工会组织的责任和义务。十四大以来,市总工会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推动财务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努力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一是提升了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为加强基层工会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 2009-2011连续三年开展了规范化建设活动,制定了基层工会财务规范化标准,命名表彰了一批达到规范化标准的先进集体,促进了基层工会财务规范化制度建设。为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2012年市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竞赛活动的意见》(滕工发【201211号),开展“滕州市基层工会财务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滕州日报开辟专栏、刊登竞赛试题,全市21个镇街、22个系统及市总直属基层工会的11000余名工会干部职工参加了答题活动,促进了规范化管理,提升了基层工会财务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强化经费管理,保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会经费,坚持面向基层,为职工群众服务,重点用于基层单位开展职工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职工困难补助标准。在经费使用上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和浪费现象,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会财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举办了全市工会财会干部培训班,对全市21个镇街、22个系统的所属单位财会人员进行轮训,增强了基层工会财会人员对工会财务的认识,提高了基层工会财会人员业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实施的新《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层培训,强化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建设,为各级工会实行财务规范化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市工会十四大以来,全市工会财会工作得到了新的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会经费收缴的力度还不够平衡;部分工会组织的经费收缴率偏低;新建企业工会经费收缴相对滞后;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这些问题有待今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三、今后五年全市工会财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工会的作用更加明显,工会财务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今后五年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工会十四大会议精神,以推进工会经费收缴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加强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服务职工为宗旨,确保经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费使用绩效,为实现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完善经费收缴体制改革为重点,努力实现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新突破。一是加强和规范地税代收工作。广泛宣传地税代收的必要性,使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得到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工会组织、地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三方相互理解、依法申报、足额收缴的良好局面。加强与地税部门联系沟通,按照地税代收实施办法的要求,在代收范围、模式及工作费等方面尽快予以规范。市总工会将会同市地税局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这项工作的进展。在不断规范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实基层工会账户。二是努力提高财政划拨足额率。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力争到届末,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依法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三是积极争取市级财政的支持。推动建立财政部门拨付的困难职工帮扶、劳模慰问等专项资金的正常增长机制,为工会组织更好地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奠定物质基础。

(二)以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不断提高工会会计核算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全面执行预算管理。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建立收支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严控追加预算,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考核。加强基层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基层工会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管理、独立核算,不断提高工会财务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以服务职工为宗旨,进一步提高工会经费使用绩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重心下移、服务职工”的要求,切实保证工会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将更多的经费用在服务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上。市总工会将加大对职工文化阵地建设、帮扶救助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着力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要逐步建立工会经费使用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果,切实体现工会财务工作为基层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

(四)以保值增值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工会资产监管水平。认真贯彻《物权法》、《工会法》及工会资产管理规定,增强物权理念和产权意识,切实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继续做好资产统计、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五)以培养高素质财会队伍为保证,进一步增强工会财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对财会人员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培训班,不断拓宽视野,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理论修养、专业技术水平、管理服务能力、廉洁自律意识,培养造就一支胸怀全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谨细致的工会财会队伍,为工运事业创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各位代表、同志们,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会财务工作,对于全面开创我市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在市总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完成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