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枣庄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部署,经汇总,滕州市2018年市级预算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 2618万元,比2017年预算安排数减少17万元,下降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万元,比2017年减少7万元;公务接待费495万元,比2017年减少10万元。
注释: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