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滕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5-04-02 来源:市创园办

 

滕政发[ 2006 ]12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滕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区景观,提高环境质量,市政府制定了《滕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试行办法》。现将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一、环境卫生和园内秩序

①一日两清扫,全日保洁,园容园貌整洁,随时清理各种垃圾、粪便、污物、纸屑、废弃物,每天至少打捞1次水面漂浮物。

②随时拔除园路、草坪、背景林等区域中杂草。

③随时清理进入园内的各类车辆。

④经营摊点按规定位置有秩序摆放。

⑤劳动工机具工作完毕后摆放整齐,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

⑥园林设施一年全面检查维修1次,各类张贴物每周清理1次。

二、绿化设施维修和工机具管理

①照明设施、喷灌设施每月检查维修1次。

②园林建筑小品、护栏、花廊架、果皮箱上乱贴乱画随时清理。

③果皮箱、警示牌等设施损坏严重的随时更换。

④低值易耗品、劳动工具(大、小扫帚)每季度发放1次,其它劳动工具(大、小剪子等)不能使用的以旧换新,两年以上换发1次。

⑤劳动机具随时维修,定期进行保养。

⑥破损的园路及坑洼及时修复。

三、乔木管理

①落叶乔木每年冬季开始按照规范修剪1次,修剪时间每年11月至第二年2月底,常绿乔木两年修剪1次,枯枝、残枝、病枝、断枝、断桩,每季度清理1次,随时清理死树。

②病虫害药物防治春、夏、秋季各1次,一年3次,人工防治分别在春季和秋季进行。

③缺株一般在春季补植,保证成活率达95%。

④补植树木浇水5次以上,其它树1次以上,随时排水防涝。

⑤补植树木及时扶架,对倾斜或倒地树木随时处理。

⑥树池内杂草在雨季每周清理1次。

⑦树木萌蘖枝每月清理1次。

⑧树木涂白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粉刷。

⑨树木张贴物、悬挂物,每周清理2次,依树搭建现象随时清理。

⑩每年施肥1次,干径15CM以上每棵施肥50g,15CM以下适量减少。

四、花灌木管理

①花灌木修剪1次/年。

②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5次以上,人工防治2次以上。

③及时清理死树和断枝、残枝、病虫枝、枯枝、断桩等。

④花灌木丛中粪便、悬挂物、污物、垃圾、砖石块、杂草,随时清理。

⑤每年浇水3次以上,补植5次以上。

⑥每年施肥1次,每株30g。

⑦每周清理悬挂物1次。

五、绿篱类(包括模纹造型、绿篱、球类植物)

①春、夏、秋季每月修剪2次以上,冬季每月至少修剪1次。

②病虫害防治3次/年。

③春秋季节补植缺株苗木。

④绿篱内悬挂物、干枯树叶、杂草、砖石块、其它污物等每天清理 2次,全天保洁。

⑤不能有明显杂草现象。

⑥补植苗木浇水6次以上,其它苗木根据生长需要随时浇水。

⑦春季施肥1次,每公斤施100M2。

六、草坪

①草坪根据生长情况,冬季每月修剪1次,浇越冬水1次。

②生长旺盛季节每月修剪2次以上,其它季节修剪1次/月。

③每年施肥2次,每公斤施40M2,病虫害防治2次以上/年。

④草坪内纸屑、粪便、砖石块、其它污物,每天清理2次,全日保洁。

⑤每天都进行杂草清除,坪地内不能有明显杂草。

⑥根据生长季节不同,随时浇水。

七、地被草花

①病虫害防治2次/年。

②根据生长季节进行适时浇水。

③每周清理杂草1次,雨季每天进行清除,不能有明显杂草现象。

④每年施肥1次。

⑤随时清理各类垃圾等。

⑥随时清理枯萎、死亡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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