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事项
工商行政管理方面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工作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机制 |
市城市管理局 | 负责对在市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 |
市市场监管局 | 负责除城市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外的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 |
相关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2年12月通过,2011年1月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
事例
李某自制了一个可移动商品车在市区广场、公园等处摆卖小零食、小百货等商品。匿名市民向市环境保护局举报了该情况。市环境保护局向该匿名市民解释,该情形应由市城市管理局管理。该匿名市民遂向市城市管理局举报,市城市管理局依据职责对李某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