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

管理事项

水污染方面的行政处罚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机制
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市环保局 负责除城市管理局水污染方面行政处罚职责之外的水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通过,1996年5月修订)

事例

城市区域内某小区物业为图方便,直接将该小区的垃圾倒入城市内的某河流。小区居民张某向市环境保护局如实举报了该情况。市环境保护局接到举报后,向张某解释该类情形的查处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进行。张某遂向市城市管理局举报,接到举报后,市城市管理局对该物业小区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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