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城建项目和列入年度计划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

 

一、监督检查对象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主体

二、监督检查内容

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主体进行监督抽查,是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监督检查方式

随机巡查、抽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检查施工方案与设计图纸是否一致,对是否按规范标准施工实施监督。

五、监督检查程序

熟悉项目情况,审查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施工期间开展监督巡查、抽查工作,施工结束后相关施工技术资料和监督资料及时归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有未经建设行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情况,责令有关责任主体立即停工或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行政许可并移交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