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民用建筑节能监管

依据相关规定,对民用建筑项目,制定如下节能监管措施。

一、监督检查对象

民用建筑建设项目

二、监督检查内容

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执行相关节能管理规定、规范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全面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开展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施工图审查阶段进行节能专项审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

1.节能评估机构对民用建筑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节能评估文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2.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时进行节能专项审查,不符合相关节能管理规定、规范的项目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违反相关节能管理规定、规范的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信用体系,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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