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事项
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机制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和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做好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
相关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公布);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通过);
3、《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滕政办发〔2010〕145号);
4、《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滕政办发〔2015〕14号)。
事例
对市政府出资的某重大建设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依据咨询评估意见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明确项目资金来源,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开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为其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市发展和改革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投资概算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