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04413
权力事项名称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通过,2000年7月修改)第六十三条“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主体 市质监局 承办机构 稽查队、监管分局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