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14466
权力事项名称 生产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1999 年3 月 12 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 3 号发布)第四条“生产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实施主体 市质监局 承办机构 稽查队、监管分局
实施对象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