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900101
权力事项名称 归侨、侨眷境外亲友向境内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的监督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2000年10月修正)第十三条第四款:归侨、侨眷境外亲友向境内捐赠财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可以协助办理有关入境手续,为捐赠人实施捐赠项目提供帮助,并依法对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实施主体 外侨办 承办机构 外侨办
实施对象 归侨侨眷 公开范围 部门内部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