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04604-011
权力事项名称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改变经营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3月卫生部令第71号)(2010年3月卫生部令第71号)第三十八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十)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改变经营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主体 市药监局 承办机构 市药监局
实施对象 餐饮服务提供者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