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204604-011 | ||
权力事项名称 |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改变经营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3月卫生部令第71号)(2010年3月卫生部令第71号)第三十八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十)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改变经营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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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药监局 | 承办机构 | 市药监局 |
实施对象 | 餐饮服务提供者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