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304603 | ||
权力事项名称 | 查封、扣押违法医疗器械等物品、查封场所 | ||
权力类别 | 行政强制 | ||
实施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3月国务院令第650号)第五十四条第一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有下列职权:(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四)查封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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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药监局 | 承办机构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