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804601
权力事项名称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举报属实的奖励
权力类别 行政奖励
实施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 第六十条 个人和组织发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违法生产的活动,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实施主体 市药监局 承办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对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