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900402 | ||
权力事项名称 | 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 | ||
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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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五条“省及其以下各级物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财政、审计、监察以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物价部门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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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物价局 | 承办机构 |
市物价局 |
实施对象 |
行政事业单位 |
公开范围 |
内部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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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