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1500401
权力事项名称 价格活动监督检查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通过)(1997年12月通过)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12月国务院令第585号修改)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市物价局 承办机构

市物价局

实施对象 经营者 公开范围

内部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