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203620 | ||
权力事项名称 | 乡村医师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三十九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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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卫计局 | 承办机构 |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实施对象 | 乡村医生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