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203621 | ||
权力事项名称 | 乡村医师变更执业的村医疗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国务院令第386号)第四十条: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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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卫计局 | 承办机构 |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实施对象 | 乡村医生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