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903605 | ||
权力事项名称 | 放射卫生监督 | ||
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
实施依据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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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卫计局 | 承办机构 | 滕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实施对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