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303212 | ||
权力事项名称 | 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12月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五十八条 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的,由电影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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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文广新局 | 承办机构 | 市文广新局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