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303249 | ||
权力事项名称 |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国务院令第341号,2011年3月第一次修订,201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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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文广新局 | 承办机构 | 市文广新局 |
实施对象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