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403246 | ||
权力事项名称 | 未经批准擅自或者变相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或者变相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宣布考试无效,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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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文广新局 | 承办机构 | 市文广新局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