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403248
权力事项名称 未按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的,执考考官及其行为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要求实行回避的,考级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2004年7月文化部令第31号)第三十一条 艺术考级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考级活动,宣布考试无效,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考生因此受到的损失由艺术考级机构赔偿:(一)未按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的;(二)执考考官及其行为不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三)未按规定要求实行回避的;(四)考级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实施主体 市文广新局 承办机构 市文广新局
实施对象 艺术考级机构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