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403248 | ||
权力事项名称 | 未按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的,执考考官及其行为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要求实行回避的,考级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2004年7月文化部令第31号)第三十一条 艺术考级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考级活动,宣布考试无效,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考生因此受到的损失由艺术考级机构赔偿:(一)未按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的;(二)执考考官及其行为不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三)未按规定要求实行回避的;(四)考级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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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文广新局 | 承办机构 | 市文广新局 |
实施对象 | 艺术考级机构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