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403295
权力事项名称 石刻、拓印、文物拍照和三级以下文物复制审核
权力类别 其他权力
实施依据

《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复制、拓印文物,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未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文物复制、拓印模具和技术资料。

实施主体 市文广新局 承办机构 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部门窗口
实施对象 个人或单位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