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403299 | ||
权力事项名称 | 艺术考级备案 | ||
权力类别 | 其他权力 | ||
实施依据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艺术考级机构应当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前5日内,将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等情况报审批机关和艺术考级考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考场在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城市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备案;考场在其他城市的,报当地市文化行政部门备案;考场在县辖区内的,报当地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并负责对艺术考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
实施主体 | 市文广新局 | 承办机构 | 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部门窗口 |
实施对象 | 艺术考级机构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