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04203
权力事项名称

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统计登记和竣工统计登记的、或者不如实申报登记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1993年7月通过,2004年5月修正)第九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和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开工项目统计登记和竣工统计登记;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或不如实申报登记的,按拒报统计资料或虚假、瞒报统计资料处理。

实施主体 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

市统计局

实施对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单位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