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303104 | ||
权力事项名称 | 违反洗染业管理办法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洗染业管理办法》(2007年5月 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工商、环保部门依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职能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告。 |
||
实施主体 | 市商务局 | 承办机构 | 商贸流通科 |
实施对象 | 洗染业经营户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