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03709
权力事项名称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行为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主体 市审计局 承办机构

市审计局

实施对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