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901502
权力事项名称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监督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10月修正)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实施主体 市司法局 承办机构 市司法局
实施对象 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