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901503
权力事项名称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的监督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第五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检查和监督。

实施主体 市司法局 承办机构 市司法局
实施对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