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901504 | ||
权力事项名称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的监督 | ||
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
实施依据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59号)第四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指导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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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司法局 | 承办机构 | 市司法局 |
实施对象 | 基层法律服务所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