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1001504
权力事项名称 公证员免职初审
权力类别 其他权力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通过)第二十四条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实施主体 市司法局 承办机构 市司法局
实施对象 公证员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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