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702901
权力事项名称

渔业船舶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对渔港水域内的交通事故和其他沿海水域渔业船舶之间的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判明责任,作出处理决定。

实施主体 市水产服务中心 承办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