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02909
权力事项名称

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通过,2013年12月修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没收苗种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施主体 市水产服务中心 承办机构

渔政科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