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202910 | ||
权力事项名称 |
经营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苗种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通过,2013年12月修改)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实施主体 | 市水产服务中心 | 承办机构 |
渔政科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