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1801
权力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附件第75项,“项目名称工伤保险”

实施主体 市人社局 承办机构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实施对象 全市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公开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