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501801
权力事项名称 企业离退休金拨付
权力类别 行政给付
实施依据

《社会保险法》(2010年1月通过)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实施主体 市人社局 承办机构 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实施对象 企业离退休人员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