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501808
权力事项名称 参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待遇给付
权力类别 行政给付
实施依据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1月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号令,2005年3月修改)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实施主体 市人社局 承办机构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实施对象 用人单位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